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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镇党委、政府机构职能
来源: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| 访问量:76417 | 发布时间: 2023/12/5 18:11:00

一、基本信息

机构名称: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

负责人:尹俊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

办公地址:姚安县太平镇太平街6号

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 8:00—11:30,14:30—17:30

联系电话:0878-6082790;传真:0878-6082791

电子邮件:yatpdzb@126.com

通信地址:姚安县太平镇太平街6号

邮政编码:675302


监督投诉

受理部门: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

监督举报电话:0878-5711820

通信地址: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

邮政编码:675300

二、职能职责

太平镇党委、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,促进经济发展、增加农民收入,强化公共服务、着力改善民生,加强社会管理、维护农村稳定,推进基层民主、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。太平镇党委、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:

(一)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决定、命令、指示,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;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、决议。

(二)加强经济建设。编制经济发展规划;营造经济发展环境,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;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;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;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,促进农民增收;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,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。

(三)加强社会管理。编制社会发展规划;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、公安、司法、人武、国土资源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扶贫开发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市场监管、质量技术监督、粮食安全、社会救助、扶贫助残等工作;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;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、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;负责区域内的社区、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,发挥社团、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。

(四)提供公共服务。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,加强农田水利、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大力发展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;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,提供政策、科技、信息、就业培训等服务;加强社会保障服务,做好最低生活保障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。

(五)维护社会稳定。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,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,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;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,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,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,化解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秩序;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,增强公民法治意识;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;保护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
(六)加强基层组织管理。加强基层领导班子、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;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,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,推进村务公开,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;充分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,向县委、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七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班子成员



马海波  镇党委书记: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。



尹  俊  镇党委副书记、镇人民政府镇长: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,负责审计工作。





李学斌 镇党委委员、人大主席团主席:负责烟叶生产、重点工作督办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。

分管烟叶站。











李孔明 镇党委副书记: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;受镇党委书记委托负责联系、协调、处理有关工作;兼任县委党校太平分校校长;负责大比拼、基层党建、全面深化改革、政策研究、政协活动组、民族宗教、工会和科协等工作。分管组织、人事、机构编制、意识形态、共青团、工会、妇联、科协、工商联(商会)、统战、政务公开、保密、后勤保障、关工委、老龄委、老干部工作、大学生志愿者和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。

分管党政办公室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






李奥搏 镇党委副书记(挂职):协助镇党委副书记李孔明同志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;协助镇党委委员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子文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。

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



马维青 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:负责党风廉政、纪检监察、作风建设等工作。

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普 煜  镇党委组织委员: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、党务公开、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管理、统战、外事侨务、综合服务平台、团委等工作;协助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抓好基层党建、老干部工作、人才工作、大学生志愿者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;负责统计、市场监管、食品和药品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。

分管党建办、市监所、统计站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刘彭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:兼任镇妇联主席;负责妇联、宣传思想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对外宣传、网络信息安全工作;负责民政、退役军人事务、残联红十字会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广播电视等工作。

分管宣传办、社会事务办、分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、残联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

普建忠 镇党委政法委员、副镇长、武装部长:负责武装工作;兼任镇工商联主席(商会会长);负责政法、综治维稳、信访、调解、司法、法治建设、依法行政、国家安全、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、教育、村镇规划建设、城建、人民防空、易地搬迁、农村危房改造、项目规划建设、固定资产投资、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。

分管武装部、综治办、司法所、项目办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太平中心小学、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;联系镇派出所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周子文 镇党委委员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:负责乡村振兴、农业农村(农科、畜牧、农机)、耕地保护、土地管理、征收安置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、气象、科技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、不动产登记、卫生(含疫情防控)、计生、妇儿工委、卫生县城(乡镇)创建、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工作。

分管乡村振兴办、农业农村服务中心(不含会计委托中心)、自然资源所、卫生院、计生办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陈红兴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:协助镇长负责审计工作;负责林业和草原、消防、商务、商贸供销、财政、金融、住房公积金、农村三资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、招商引资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监管、地震预防、防灾减灾、工业和信息化、电子商务等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案办理工作;联系信用社、供电所、邮政、移动、联通、电信。

分管经济发展办(含安监办)、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、财政所、农经站(会计委托中心)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刘红彬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:负责高速公路建设、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、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、政务服务、营商环境建设、水务、搬迁安置等工作。

分管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、交管站、社保中心、水务服务中心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。





杜永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、派出所所长: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;负责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等工作;协助镇党委政法委员负责国家安全工作;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。







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(挂职):协助镇党委委员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子文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。

完成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
四、机构设置

(一)党政机构5个,分别是:

1.党政办公室(应急管理办公室)。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,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宣传、统战、民族宗教、文秘、督办、电子政务、保密、财务、国有资产监管、后勤保障等职责,统筹应急管理工作,负责镇人大、政协、人民武装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的日常工作。

2.经济发展办公室。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、自然资源管理、村镇规划建设、镇(村)农村公路管理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、林权管理、水利建设与管理、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、工业和信息化、科技、商务、招商引资、统计、搬迁安置、农民负担监督、安全生产监管、消防、审计等职责。

3.社会事务办公室。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民政、退役军人、残联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教育、体育、文化、旅游管理等职责。

4.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。主要承担法治建设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信访、维护稳定、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、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。

5.扶贫开发办公室。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工作,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,做好扶贫开发监测、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。

(二)事业单位7个,分别是:

1.农业农村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农业、农业机械、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,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,农产品质量检测、农机安全、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。

2.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林业、草原、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,林草防火、林草和湿地保护、林草病虫害防治、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。

3.水务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、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、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。

4.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文化宣传、旅游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文物保护、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。

5.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、村镇规划、村容镇貌、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。

6.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。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、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、就业、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,优抚安置、社会救助、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,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。

7.财政所。主要承办镇财政预决算编制、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、财政资金监管、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。


2023年12月5日更新